中國首個!遊艇碼頭管理地方立法
24日,秦皇島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稱,《秦皇島市遊船遊艇碼頭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將於3月2日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遊船遊艇碼頭管理的地方立法。
《規定》明確了海洋漁業主管部門作為遊船遊艇碼頭管理的主管部門,共六章四十三條,主要規定了適用範圍、碼頭選址和建設、碼頭管理和運營、碼頭安全和監督、法律責任等內容。
《規定》要求,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運營碼頭,應當向所在縣(區)主管部門提交包括碼頭運營基本情況說明、運營單位登記注冊信息、運營管理製度和人員配備、碼頭合格證明、租賃或使用協議等相關運營情況材料。長期從事運營的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提交當年度運營情況材料。季節性運營的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在每年度投入運營前30日內提交當年度運營情況材料。臨時性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在取得臨時用海批複並建設完成碼頭後,投入運營前5日內,提交臨時運營情況材料。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和縣(區)主管部門應當對遊船遊艇碼頭提交的運營情況材料進行現場核查,並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
《規定》強(qiang)調(tiao),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碼(ma)頭(tou)建(jian)設(she)完(wan)成(cheng)後(hou),未(wei)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經(jing)交(jiao)工(gong)驗(yan)收(shou)以(yi)及(ji)竣(jun)工(gong)驗(yan)收(shou),或(huo)驗(yan)收(shou)不(bu)合(he)格(ge),就(jiu)投(tou)入(ru)使(shi)用(yong)的(de),由(you)市(shi)海(hai)洋(yang)漁(yu)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責(ze)令(ling)停(ting)止(zhi)使(shi)用(yong),限(xian)期(qi)改(gai)正(zheng),可(ke)以(yi)並(bing)處(chu)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遊船遊艇碼頭存在安全生產方麵違法行為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和處罰權的部門和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deng法fa律lv法fa規gui進jin行xing處chu罰fa。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碼ma頭tou未wei按an照zhao設she計ji或huo公gong布bu的de功gong能neng使shi用yong碼ma頭tou及ji附fu屬shu設she施shi設she備bei,從cong事shi禁jin止zhi活huo動dong事shi項xiang的de,由you市shi海hai洋yang漁yu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或huo所suo在zai縣xian(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可以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遊船遊艇碼頭未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有效的安全、消防、救生和環境保護設備及器材的,由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或所在縣(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可以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據悉,秦皇島市已擁有各類遊船遊艇400多艘,碼頭及停泊點30多處。
秦皇島市遊船遊艇碼頭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加強遊船遊艇碼頭管理,促進海上旅遊客運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港區以外,從事遊船遊艇碼頭的規劃、選址、建設、運營、管理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規定。
港區是指秦皇島港所轄區域。港區內的遊船遊艇碼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河北省港口條例》和交通運輸部有關規章進行管理。
第三條【概念解釋】本規定所稱遊船遊艇是指用於旅遊、娛樂、休閑等用途的各類客船、遊艇、快艇、遊覽艇等。
遊船遊艇碼頭是指由一定的水域及相關陸域組成,具有相應的碼頭及配套設施,用於遊船遊艇進出、停泊、靠泊和人員上下的各類固定式碼頭和浮動式碼頭。
第四條【主管部門】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的遊船遊艇碼頭管理工作。
各縣(區)海洋漁業主管部門或縣(區)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統稱為縣(區)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遊船遊艇碼頭的管理工作。
前款所稱縣(區)包括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北戴河新區。
第五條【部門職責】各級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旅遊、水務、生態環境、行政審批、公安、應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市場監管、體育、海事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遊船遊艇碼頭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章 碼頭選址和建設
第六條【選址規劃】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遊船遊艇碼頭建設發展需要,組織編製遊船遊艇碼頭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海洋生態紅線、流域防洪規劃、區域水利規劃、城市防洪規劃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規劃相銜接、協調,並符合軍事設施保護管理規定。
第七條【選址要求】遊船遊艇碼頭選址應當按照遊船遊艇碼頭規劃,結合海域資源、岸線資源、旅遊資源、陸域交通狀況、海上交通狀況等綜合確定,科學選址,合理分布,統籌數量。
第八條【選址程序】新建、改建、擴建遊船遊艇碼頭,碼頭建設單位應當就擬建碼頭的選址,書麵征求所在縣(區)主管部門意見。書麵材料應當包括建設單位基本概況,擬選址位置、周邊情況,擬建設碼頭的規模、用途、結構型式、費用估算、運營模式、效益分析等必要信息。
所在縣(區)主管部門收到書麵材料後,應當提出初審意見,經所在縣(區)zhengfutongyihou,baoshihaiyangyuyezhuguanbumen。shihaiyangyuyezhuguanbumenyingdangzuochushifoutongyinixuanzhideyijian,tongyinixuanzhide,youjianshedanweianguidingchengxukaizhanjianshe;不同意擬選址的,建設單位可以另行選址並重新征求意見。
第九條【用海要求】新建、改建、擴kuo建jian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碼ma頭tou進jin行xing圍wei填tian海hai或huo建jian設she海hai上shang構gou築zhu物wu的de,建jian設she單dan位wei應ying當dang依yi法fa開kai展zhan海hai洋yang環huan境jing影ying響xiang評ping價jia和he海hai域yu使shi用yong論lun證zheng,評ping價jia和he論lun證zheng通tong過guo後hou,按an規gui定ding程cheng序xu辦ban理li並bing取qu得de用yong海hai手shou續xu。
未取得用海手續的,不得進行圍填海或建設海上構築物。
第十條【河道管理要求】嚴格控製在河道、河口內建設遊船遊艇碼頭。在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遊船遊艇碼頭應當依法履行涉河建設項目許可手續,按照河道管理權限,經行政審批部門審查同意後,辦理開工手續。
第十一條【建設程序】新建、改建、擴建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履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按照管理權限辦理項目立項、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質量監督等手續,並符合國家有關設計規範和技術標準。
具體辦理流程由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製定並公布。
第十二條【安全環保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遊船遊艇碼頭的安全設施、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matouyingdanggenjukaobochuanboxuyao,peitaojiansheandiansheshi,youchuanyoutingzaimatoutingboqijianxuyaogongdiande,yingdangshiyongandian。peitaojianshechuanbowuranwujieshousheshi,youchuanyoutingsuochanshengdelaji,yingdangfenleishouji、存放,並轉運至轄區城市管理部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運設施,由轄區城市管理部門或有資質的運輸單位轉運至規定的垃圾處理場所;生活汙水、含油汙水等應當按規定處理達標後排放,或由有資質的接收單位接收、轉運至符合規定的處置場所處置。
碼頭的水、電、通信等管線鋪設應當按照碼頭設計規範和標準,與碼頭主體結構同步設計和建設。
第十三條【驗收規定】遊船遊艇碼頭項目建設完成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竣工驗收應當成立竣工驗收現場核查組,對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具體核查要求由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製定並公布。
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將項目竣工驗收材料報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由市海洋漁業局主管部門對外公布,並向海事部門通報碼頭通航技術尺度等信息。
第十四條【配套設施建設】遊船遊艇碼頭配套建設候船廳、辦公場所、停車場等陸域範圍內的建(構)築物的,應當依法履行規劃、用地、建設、消防等基本建設程序。完成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固定式遊船遊艇碼頭應當配套建設航標、燈浮、導標等導助航設施,並依法履行規劃、建設等基本建設程序,經海事部門審批並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臨時性浮碼頭管理】取qu得de臨lin時shi用yong海hai手shou續xu,采cai用yong臨lin時shi性xing浮fu動dong式shi碼ma頭tou靠kao泊bo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的de,碼ma頭tou應ying當dang符fu合he國guo家jia有you關guan設she計ji規gui範fan和he技ji術shu標biao準zhun,滿man足zu運yun營ying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船chuan型xing靠kao泊bo要yao求qiu。運yun營ying期qi限xian應ying當dang與yu臨lin時shi用yong海hai批pi複fu期qi限xian一yi致zhi,用yong海hai期qi限xian屆jie滿man的de,應ying當dang予yu以yi拆chai除chu,並bing恢hui複fu海hai域yu和he岸an線xian原yuan狀zhuang。
臨時性浮動式碼頭建設前,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向所在縣(區)主管部門提交由碼頭生產廠家或製作、安裝單位提供的碼頭設計說明書、出廠合格證明。建設完成後,應當提交碼頭交工驗收證書、質量保證書或具備同等效力的相關書麵證明,以及經專家評審通過的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報告。所在縣(區)主管部門應當在材料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初審通過的,將相關材料報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後,對外公布。
linshixingfudongshimatouzaishiyongnianxianneizhongfushiyongde,matousuoyourenhuoguanlirenzaizaicishiyongqian,yingdangduimatougoujianjinxingjianceweihu,genghuanposungoujian,bingyouyuanshengchanchangjiahuozhizuo、anzhuangdanweichujuhegezhengmingcailiao,anzhaoqiankuanguidingtijiaoshenhe。anquanshengchantiaojianhesheshiweifashengmingxianbianhuade,kezaiyiyouzonghefenxibaogaojichushang,tijiaobuchongfenxihuoshuoming。
第十六條【遺留問題處理】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建成運營的遊船遊艇碼頭,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開展包括海域使用規範性、碼頭運營安全性、配套設施適用性等方麵的綜合評估,形成包括相應的證明文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等在內的評估材料,其中安全現狀評價報告應當通過專家評審。
綜合評估完成後,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將碼頭原始資料、評估材料、評估結論等提交所在縣(區)主管部門。所在縣(區)主管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初審通過的,將相關材料報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後,對外公布。
已yi建jian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碼ma頭tou對dui外wai公gong布bu後hou,應ying當dang按an照zhao設she計ji船chuan型xing運yun營ying,沒mei有you原yuan始shi設she計ji文wen件jian或huo原yuan始shi設she計ji文wen件jian中zhong未wei明ming確que碼ma頭tou靠kao泊bo船chuan型xing的de,可ke以yi按an照zhao已yi有you實shi際ji船chuan型xing運yun營ying。碼ma頭tou新xin增zeng船chuan型xing尺chi度du不bu得de超chao過guo設she計ji船chuan型xing或huo已yi有you船chuan型xing,需xu要yao超chao過guo的de,應ying當dang開kai展zhan靠kao泊bo能neng力li核he算suan論lun證zheng,論lun證zheng未wei通tong過guo的de,應ying當dang履lv行xing碼ma頭tou改gai建jian或huo擴kuo建jian程cheng序xu。
第十七條【碼頭功能管理】嚴格控製漁業碼頭改變功能性質停靠遊船遊艇。確需改變的,應當單獨劃定區域,依法履行建設程序。
第十八條【對外公布】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全市遊船遊艇碼頭名錄,對符合規定的遊船遊艇碼頭進行公告,並通報相關管理部門和單位。
公告主要內容應當包括碼頭名稱、地理位置、規模尺度、停靠船型、船舶數量、功能用途、使用期限等信息。
第三章 碼頭管理和運營
第十九條【碼頭使用】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做好碼頭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日常監測維護,使其保持正常狀態。
遊船遊艇碼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救生、環保、船舶汙染防治、防疫和監控等設施設備。
夜間運營的碼頭,照明設施的照度應當滿足船舶靠離泊、人員上下船和其他相關作業的安全要求。
設計或實際單日人員上下2000人次以上的遊船遊艇碼頭應當配備防爆球、防爆毯、防爆桶等防爆應急設備。其他碼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配備。
第二十條【設施變更】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變更或改造碼頭的候船、安全、環保等設施,不屬於改建或擴建碼頭的,應當將有關情況書麵告知所在縣(區)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製度和人員】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度、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操作規程以及應急預案,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保證遊船遊艇靠泊和人員上下及候船的安全、秩序。
碼頭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經過培訓和考核,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和本單位內部管理製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以及必要的應急救護常識。
第二十二條【防汙染管理】運yun營ying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碼ma頭tou應ying當dang製zhi定ding防fang治zhi船chuan舶bo及ji其qi有you關guan作zuo業ye活huo動dong汙wu染ran海hai洋yang環huan境jing應ying急ji預yu案an,報bao海hai事shi和he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部bu門men備bei案an,並bing應ying當dang定ding期qi組zu織zhi演yan練lian,做zuo好hao相xiang應ying記ji錄lu。
遊船遊艇碼頭應當維護海岸線生態平衡和環境安全,防治海岸線汙染。
第二十三條【運營主體與相關方管理】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與遊船遊艇所有人或管理人簽訂船舶靠泊和人員上下管理協議,建立人員上、下船安全檢查製度,明確雙方職責和義務。
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與遊船遊艇所有人或管理人為同一主體的,應當做好內部分工和製度銜接。
遊船遊艇碼頭區域應當限製無關人員進入。進入遊船遊艇碼頭區域人員,應當遵守碼頭各項管理製度,維護碼頭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條【人員信息管理】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對登船人員進行實名登記,並按照公安部門規定進行報備、查驗。
登船人員有效乘船身份證件與本人及乘船憑證信息不一致的,不得登船。
第二十五條【收費管理】經營遊船遊艇碼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和收費計費規定,並在其經營場所依法進行收費公示,使用國家規定票據。
第二十六條【防疫管理】運營遊船遊艇碼頭應當遵守有關傳染性疾病防控規定,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第二十七條【運營材料】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運營碼頭,應當向所在縣(區)主管部門提交包括碼頭運營基本情況說明、運營單位登記注冊信息、運營管理製度和人員配備、碼頭合格證明、租賃或使用協議等相關運營情況材料。
第二十八條【材料提交和核查】長期從事運營的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在每年度1月31日前,提交當年度運營情況材料。季節性運營的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在每年度投入運營前30日內,提交當年度運營情況材料。臨時性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在取得臨時用海批複並建設完成碼頭後,投入運營前5日內,提交臨時運營情況材料。
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和縣(區)主管部門應當對遊船遊艇碼頭提交的運營情況材料進行現場核查,並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變更管理】遊船遊艇碼頭使用權或經營權發生變更的,變更後的使用人或管理人應當在運營前重新提交運營材料。
第四章 碼頭安全和監督
第三十條【企業主體責任】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運營範圍內的遊船遊艇碼頭安全負直接責任。
遊船遊艇碼頭應當根據《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號),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落實風險管控措施,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第三十一條【治安管理要求】運營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加強治安保衛,協助公安部門做好進出碼頭船舶基礎信息登記和報備,嚴格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第三十二條【應急管理責任】遊船遊艇碼頭應當定期開展符合碼頭實際的人命救助、船岸聯合應急、汙染清除、人員疏散、疫情處置等演習演練,保障應急機製有效運轉。
第三十三條【禁止事項】遊船遊艇碼頭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按照設計或公布的功能使用碼頭及附屬設施設備,並禁止下列活動:
(一)為不具備合法手續的船舶提供靠泊服務;
(二)超出碼頭功能或規模等級靠泊船舶;
(三)超出自然條件允許情況下靠泊船舶;
(四)在碼頭存在風險隱患尚未排除的情況下靠泊船舶;
(五)其他危及碼頭運營和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相關部門監督職責】各ge級ji有you關guan部bu門men和he單dan位wei,應ying當dang按an照zhao各ge自zi職zhi責ze和he分fen工gong,加jia強qiang對dui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碼ma頭tou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對dui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中zhong發fa現xian安an全quan隱yin患huan的de,應ying當dang按an照zhao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責ze令ling被bei檢jian查zha人ren立li即ji排pai除chu或huo者zhe限xian期qi排pai除chu。
第三十五條【社會監督】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和各縣(區)主管部門應當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對投訴舉報信息進行調查核實,依法進行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法律責任一】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碼(ma)頭(tou)建(jian)設(she)完(wan)成(cheng)後(hou),未(wei)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經(jing)交(jiao)工(gong)驗(yan)收(shou)以(yi)及(ji)竣(jun)工(gong)驗(yan)收(shou),或(huo)驗(yan)收(shou)不(bu)合(he)格(ge),就(jiu)投(tou)入(ru)使(shi)用(yong)的(de),由(you)市(shi)海(hai)洋(yang)漁(yu)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責(ze)令(ling)停(ting)止(zhi)使(shi)用(yong),限(xian)期(qi)改(gai)正(zheng),可(ke)以(yi)並(bing)處(chu)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法律責任二】違反本規定,遊船遊艇碼頭存在安全生產方麵違法行為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和處罰權的部門和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三十八條【法律責任三】違(wei)反(fan)本(ben)規(gui)定(ding)第(di)三(san)十(shi)三(san)條(tiao),遊(you)船(chuan)遊(you)艇(ting)碼(ma)頭(tou)未(wei)按(an)照(zhao)設(she)計(ji)或(huo)公(gong)布(bu)的(de)功(gong)能(neng)使(shi)用(yong)碼(ma)頭(tou)及(ji)附(fu)屬(shu)設(she)施(shi)設(she)備(bei),從(cong)事(shi)禁(jin)止(zhi)活(huo)動(dong)事(shi)項(xiang)的(de),由(you)市(shi)海(hai)洋(yang)漁(yu)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或(huo)所(suo)在(zai)縣(xian)(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可以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法律責任四】違反本規定,遊船遊艇碼頭未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有效的安全、消防、救生和環境保護設備及器材的,由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或所在縣(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可以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責任追究】違反本規定,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各縣(區)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遊船遊艇碼頭管理工作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可移動裝置管理】小型遊船遊艇采用可移動式裝置,利用岸線天然條件停靠並且進行人員上下的,停靠站點和停泊區域的選址應當經所在縣(區)主管部門同意;可移動裝置應當滿足安全、環保、適用、美觀等要求,由所在縣(區)主管部門參照本規定,負責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適用範圍擴展】體育運動船艇、公務船艇、大型帆船、休閑漁業船舶等停靠設施,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明確規定,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實施日期】本規定自2022年3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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